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,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,我院青年积极响应号召,立志做有理想、敢担当、能吃苦、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,以行动诠释新时代青年的责任与担当。投身“青年志愿·普法有我”主题活动,深入基层社区一线,用专业传播法治精神,用热情点亮群众心灯,让青春的活力与法治的温暖交织成春日里最动人的风景。
活动期间,我院青年志愿者充分发挥专业素养与青春热情,组建普法宣传队伍,将法治的阳光送到群众身边。他们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等为重点,围绕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,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。志愿者们耐心细致地为社区居民讲解法律常识,针对青少年权益保护、预防违法犯罪、禁毒禁赌等热点问题进行宣传引导,帮助群众增强法治意识,提升依法维权能力。

在社区广场、街头巷尾,随处可见我院青年忙碌的身影。他们或面对面答疑解惑,或组织小型法律知识宣讲,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易于理解的生活常识。每一次讲解、每一次互动,都是法治精神的传递,更是青年一代社会责任的践行。志愿者们以真诚的态度和专业的讲解,赢得了社区居民的广泛好评,也让法治观念在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。
此次“普法有我”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,不仅有效提升了基层群众的法治素养,营造了尊法、学法、守法、用法的良好氛围,更让我院青年在实践中深化了对社会责任的理解。在服务他人的过程中,自己也收获了成长——学会了如何用专业服务社会,懂得了普法宣传的重要意义,更深刻体会到“以法育人,润物无声”的真谛。
青春,是一场奔赴山海的征途。而“普法有我”的志愿服务,为这份征途赋予了厚重的法治底色。它让我们深刻体悟,新时代的青年既是时代发展的亲历者,更应成为法治信仰的播火者与躬行者。在这个生机勃发的三月,我院青年以实干赓续时代内涵,以法治星火汇聚向上向善的青春能量。步履不停,则薪火相传;初心不忘,则未来可期。在服务社会、奉献人民的生动实践中,奏响更加昂扬的青春乐章。
总监 | 郝 雪
监制 | 宫瑜良
责编 | 隋文楠
编辑 | 郭媛媛